贾斯塔·霍茨-曼塔利(Justa Holz-Mänttări)利用交际理论和行为理论的原则,提出了翻译行为模式可适用于各种职业翻译情境。这一行为模式强调翻译过程中与翻译行为有关的各个方面。“原文和译文之间的比较以及语言学不再是最重要的因素,翻译被置于更广阔的职业人员和客户之间的合作互动情境之下”。传统观点通常认为,翻译就是翻译文本,而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涵盖了更多的方面(同上),详细分析了参与翻译行为的各个角色,包括六种:the initiator(发起人-需要翻译的人);the commissioner(委托人-联系翻译的人);the ST producer(原文作者-写原文的人,不一定参与到译文产生的过程中);the TT producer(译者);the TT user(译文使用者-使用译文的人);the TT receiver(译文接受者-译文的最终接受者),以及情境条件,包括:时间、地点、媒介。
每一翻译行为并不一定涵盖所有的相关方。有时,一方也可以承担多个角色。其中,发起人是发动翻译行为的一方,是需要译文的一方,是实现翻译行为不可缺少的一方,在翻译行为过程中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委托人是要求翻译提供译文的一方。如果发起人直接与翻译接洽,则发起人和委托人即为同一机构;如果由委托人与翻译接洽,则委托人与发起人就非一家机构,是发起人与翻译之间的中间人。在职业翻译情境下,原文作者大多数时候都是匿名的,而且原文作者的写作水平参差不齐。原文很糟的情况,并不少见。译者,也是实现翻译行为不可缺少的一方,负责完成翻译任务,确保翻译过程的结果,甚至包括排版等环节。译文接受者,翻译行为的接受方,他们对译文的要求,通常应在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中注明,而译文用户是使用译文的一方,但并不一定完全是译文的接受者。参与翻译行为的不同方将对翻译结果产生不同的影响。试举两例如下:
第一例:发起人是某企业,通过广告公司设计其产品的外包装,涉及将中文翻译成英文。委托人是某广告公司,负责全部的设计,需要获得英文译文。原文作者是企业另行聘请的文案人员。译者由某翻译公司提供。译文接受者是英语世界里使用该产品的受众。译文用户是该企业和使用该产品的受众。
分析:与翻译公司接触的是委托人,如果发起人的翻译要求不清晰或者根本没有翻译要求,那么当译者对原文文本、译文接受者、译文的用途存在疑问时,与委托人沟通是低效且费时的,委托人未必会将翻译的诸多疑问提交给发起人或协助澄清,对翻译行为的最终效果难免产生一定的影响。而这样的实例在翻译公司极为常见,翻译人员对翻译要求、翻译目的常常并不清楚,只能从文本上获取相关信息。同时,翻译人员需要在发起人和译文接受者之间平衡,因为满足发起人要求的译文,比如一句不漏的直译译文,就是能让译文接受者满意的译文吗?但翻译人员因为受翻译合同的约束,能在多大的范围内对原文进行编译呢?
第二例:发起人是某公共服务机构。委托人同发起人。原文作者是发起人的员工。译者由某翻译公司提供。译文接受者是英语世界的受众。译文用户是发起人和英语世界的受众。
分析:公示语的翻译常常是这样的情形。译者在翻译时通常只能看到文本(WORD文件),对公示语标牌所处的环境一无所知,对标牌代表的信息也知之甚少,只能通过网络进行查找,比如:“车驾管业务监管中心”。此外,对译文可占的空间和字数要求也不了解。同时,译者的选择,比如用词和译法,在与发起人的看法不一致时,发起人往往会倾向于采用自己的译法,而这种译法的地道性和正确性有时候是值得商榷的,但是在这样的翻译过程中,译者其实是没有话语权的,无法左右最终译文的选择。而我们在评判公示语翻译的正确性时,往往是在公示语所处的环境中,对公示语进行评判,相比译者,多了一层对环境的了解。比如:请勿倚靠电梯门,是翻成“Please do not lean against the doors”,还是“Please do not lean against the door”,就需要实地探究电梯是单侧开门,还是双侧开门。
通过上述实例,从翻译公司的角度来分析翻译质量,可以引发如下的思考:
1. 除了语言层面的因素,还有很多语言层面以外的因素,会对最终的翻译质量产生重要的影响
根据翻译行为理论,原文文本只是翻译实现交流功能的一个工具。一直以来,翻译研究常常关注的是原文作者、原文文本、译者、译作,偏重于语言层面的分析和批评,有时候,甚至连译者都隐去了,只分析译作,而忽略了发起人、委托人、译文读者等相关方对翻译行为的影响,而翻译行为理论的创建者曼塔利对这些概念进行了定义,引发对翻译行为过程的重视。“翻译行为理论将翻译行为置于广阔的职业情境之下,不仅仅译者,包括原文作者、发起人或委托人以及译文读者在内的各方也在翻译过程中发挥作用”。在这样的行为过程中,“翻译是以目的和结果为导向的人际互动”。
2. 来自原文质量和译文目的不清的影响
在翻译行为过程中,只有发起人/委托人、译者是有意识地直接参与到翻译过程中,而其他相关方,比如:原文作者、译文接受者和用户,或多或少间接地参与到翻译过程中,但他们对翻译的最终质量都会产生影响,比如原文的优劣。一方面,在职业翻译情境下,翻译公司经常会接到一些非英语国家人士撰写的英文稿件,原文中充斥着语法错误,模棱两可,常常给翻译人员带来极大的困扰,在这样的前提下产生的译文,要达到通顺、准确,真是难上加难。中译英时中文不佳的情况,也并不少见。另一方面,翻译人员常常并不清楚译文接受者是谁,更别提了解他们的需求了,大部分信息只能通过对原文的分析获得。
3. 翻译行为过程中各方地位的影响
译者如何在发起人/委托人的翻译要求与译文用户的需求间取得平衡,这是译者在忠于原文还是使译文通顺,在质量和效率这一对矛盾体之外,还需面临的又一挑战。而在展示翻译的最终成果或决定翻译的最终译文时,译者又有多少话语权呢,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按照“翻译要求”实施的翻译是否真能帮助发起人达到翻译的目的呢?比如中国企业想要“走出去”,要求将企业简介进行翻译,而即便是达到了信、达、雅的翻译,是否真能对国外的潜在客户产生诉求呢?还是需要翻译根据目标市场的文化和特点,做一定的创译或者编译呢?但是这样的创译或者编译,从客户角度来看,是否是违背合同和翻译要求的呢?
4. 交稿时间的影响
译者最终的交付产品是译者在一定的时间和资源限制情况下产生的作品。但在对翻译质量进行评估或翻译批评时,我们更多地是把翻译成品脱离其产生的背景,放在“玻璃瓶”里或显微镜下,在“近似真空”的状态下进行评判,这样的翻译批评往往偏主观性,忽略了翻译行为过程中各种语言外因素的影响,脱离了翻译行为产生的情景。
总之,翻译过程中的相关方,对翻译质量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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