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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兹的互动理论

来源:网络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5日  阅读次数:   次

理查兹是根据语义学的语境理论框架提出其隐喻理论的。在其理论中,互动理论(有时也称相互作用理论)影响比较大。在西方学术界,利科对其评价甚高,他认为该书“怎么评价也不会过高”(转引自谢之君,2007:18),在谈及该理论时理查兹写道:在最简单的模式中,我们使用隐喻头脑对不同事物总有两种不同的思维形式在一起活动,由一个词组支撑着,其意义是它们相互作用后所产生之结果。(In the simplest formulation, when we use a metaphor we have two thoughts of different things active together and supported by a single word, phrase, whose meaning is a resultant of their interaction)。(Richards, 1936:93)不过,理氏当时研究隐喻问题,不是为了进行理论探讨,而是为了实际运用。他希望通过对隐喻现象和隐喻工作机制与方式的反思,更准确地理解这一充满神奇的现象。我们探讨词语的隐喻的特征并进而掌握隐喻,这就是我们对所创造的世界的理解和把握,而这种把握方式,就是心理学上所论述的移情(transference)能力。在某种程度上,移情与隐喻是同义的。如果隐喻是将一种事物说明另一种事物,而且心理认识是紧密相连的,那么我们的感受(perceiving)、思想或思维(thinking)、感受(sensing)等本质上也是隐喻的。这样,隐喻不仅仅是一种语言上的表达手段,而且是人类的思维工具,特别是抽象思维的重要工具。在帮助人们掌握这一被亚里士多德誉为最伟大的技能时,理查兹把隐喻看作是语言技巧。理氏指出,在研究语言是如何工作时,实际上是在探索人类思维、情感以及其他各种大脑活动是如何进行运作的,人类是如何生存的,“那一‘最伟大的技能’是如何被传授给别人的。‘我们的理论来自于实践,最终也要在提高实际的技能中结出果实’。”(论述时参考了束定芳,2000:153;Richards, 1965:94)理查兹指出,“人们使用隐喻时有两样不同事物的思想在一个词或短语中活动。这一词或短语的意义即是该两种思想互相作用的结果。这就是著名的隐喻‘互相作用理论’的雏形。”他在批评传统隐喻理论仅注意到有限的几种隐喻方式,因而把隐喻仅看作是一种语言现象,一种词与词之间的转移与转换之后,指出对隐喻的理解应是宏观的。


理查兹把人们通过一事物来感受、来思考另一事物看作是一种隐喻过程,这从某种角度揭示了人们的思维机制。研究这种机制的运作过程,对探讨人的大脑这个黑匣子里的奥秘,对探讨不同文化、不同语言的转换机制是很有借鉴作用的。


根据上述区分,理氏为隐喻进行了厘定:“要决定某词是否用于隐喻,可以通过确定该词是否提供本体和喻体,并共同作用产生了某种包容性意义。如果无法分出本体和喻体,我们就暂时认为该词用的是其原义,如果能区分出至少两种互相作用之意义,隐喻便可确立。”(转引自束定芳,2000: 155; Richards,  1965: 119) 理氏认为,根据该标准划分,日常话语中大部分句子都可被认为是隐喻性的。


但在不同文化中,有些隐喻的“喻底”可能较容易确认,有些隐喻的“喻底”则不易确认。比如骂某人是“猪”、是“狗”,说某人是“心肝”或“apple of her parents”,这两者既不存在客观意义上的相似性,在不同文化中也有着较明显的隐喻差异,这些方面是我们进行汉英互译时所必须认真面对的。


在分析隐喻工作机制中,理查兹提出,隐喻的意义来自于喻体和本体的相互作用。这就是说,在不同隐喻中,喻体和本题对隐喻产生最后意义的作用是不同的。这就好比一个连续体,在其中一端,喻体仅仅作为本体的修饰;在另一端,本体的提及仅仅是引进喻体的借口,它不再具有主要主词的地位。喻体的意义主宰了隐喻的意义。


这种情况是经常出现的。我们在欣赏某个较美妙的隐喻时,往往把注意力放到了隐喻的喻体及其意义上,而不自觉地忽略了隐喻的意义。我们可以举钱钟书先生《围城》中的一个例子。


[1]有人叫她“熟食铺子”,因为只有熟食店会把那许多颜色暖热的肉公开陈列;又有人叫她“真理”,因为据说“真理是赤裸裸的”,而鲍小姐并未一丝不挂,所以他们修正为“局部的真理”。(钱钟书《围城》汉英对照:14)


Some called her a charcuterie—a shop selling cooked meats—because only such a shop would have so much warm-colored flesh on public display. Others called her "Truth," since it is said that "the truth is naked.” But Miss Pao wasn't exactly without a stitch on, so they revised her name to“Partial Truth.”(钱钟书《围城》汉英对照:15)


[分析]这是作者在批评一位穿着不雅的女士。人们在读这段原文时会注意到“熟食铺子”这一用法。对此,中国城里的读者大都熟悉,在这种摊位上摆放着各种红烧熟肉、火烤熟肉,颜色大都是红白两色。如果一个女人这样展现自己,确实不成体统。作者还嫌讽刺力度不够,又加上“真理”这一隐喻,而“真理”往往是“赤裸裸的”。试想,一个女人这样“赤裸裸的”暴露在不同国籍、不同肤色的人种面前,是何等的丢人现眼,但女主人公却偏偏就要如此,不如此不能表现其特色。讽刺真是入木三分啊。再看译文,“熟食铺子”如果直译成英语,只能用cooked meat,而原文在括号内就直接附了一个法语词charcuterie,说明英语译词不如该词妥帖,唯有使用该词才能达其意。其他的隐喻词也采用直译法,结果人们的注意力一下子都转到“隐喻的喻体及其意义上,而不自觉地忽略了隐喻的意义”,即讽刺那位女士穿着太少这一焦点上。


理查兹进而指出,我们生活在一个映射的世界里。我们只接受我们所给予的东西,语言中的隐喻和语言隐喻中意义的交换被强加(superim-posed)在一个早就是不自觉的隐喻产物的被感知的世界上。如果忘记这一点,我们就不可能真正地解释隐喻。(Richards, 1965:108)


对隐喻能力的解释很大一部分在于寻找(locating)隐喻之喻底,即隐喻内潜在的“理据”。不管该隐喻是“死喻”还是“活喻”,步骤基本都是一样的:我们在寻找两者的共同特征。但这一特征不在于本体同喻体之间的直接相似,它也可以产生于人们对两者的共同态度。


理氏认为,隐喻中本体同喻体之间的差异性往往和相似性发挥一样的作用。某些相似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其显性转移的依据,但喻体对本体的特殊的修饰作用更多地是来自于它们之间的差异,而非相似处(Richards,1965:126)。在理氏的理论中,本体同喻体之间的差异甚至比相似点对本体的影响要显得更为重要。因此,在理氏看来,隐喻的效果主要不在于喻体和本体的相似性,而在于它们之间各种特征的相互作用。这样,理查兹就将相似性的作用排斥在隐喻解释的框架之外。


理查兹认为,“对隐喻的掌握”将是“对我们创造的、让我们自己生存的世界的掌握”(Richards, 1965: 135)。他提醒我们,心理分析中的“移情”(locating)并不仅仅指语言间的相互作用,它还指看待事物、爱抚和行为的方式。比如:


[2]The city is a beehive.

这座城市是个蜂房。


[分析]城市为我们要表达的主旨对象,既可能是生活中的真实实体,也可能是说者头脑中对城市的抽象概念或意象。“蜂房”在此句中之所以能成功成为城市这一主旨的“媒介”,成为人们认可与理解的隐喻,因为它与城市有可比之处,可以形成对比关系。人们熙熙攘攘,忙忙碌碌出来进去的城市,与工蜂飞进飞出的蜂房何等相似!蜂房对蜜蜂构成一个温暖的家这个实体,城市对熙来攘往的所有人们也能构成一个温暖的实体吗?不同说者和读者的感受肯定是会有所区别的。


再比如,我们中国人喜欢把某些大城市的高大建筑物描绘成“火柴盒子”。“火柴盒子”与直上直下毫无特色的高楼大厦有可比性,既是人们通过把其喻为“火柴盒子”来看待、认识那些大楼,也通过这一隐喻表达了自己的价值观。


理查兹的隐喻理论大大促进了隐喻的深入研究,归纳起来,理查兹在隐喻研究方面有三大贡献:(1)他拓宽了理解隐喻本质的视野,把语言中的隐喻看作是思想和行为派生物。(2)他突出强调了隐喻意义产生的方式和过程,把隐喻意义同产生隐喻意义的语境密切联系了起来。(3)他把隐喻作为一种述谓现象,为我们从句子层次理解寻找隐喻的特点。(4) 理查兹(1936)在《修辞哲学》(The Philosophy of Rhetoric)一书中多处提到隐喻的“思维”现象,这在当时应是一个重大突破。(王文斌,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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